最新条例出台 将给四川职业教育带来哪些变化?

四川观察
2024/04/07

4月3日举行的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获表决通过。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条例的出台将为全省职业教育带来哪些新气象、新变化?条例有哪些四川特色和亮点?

规范管理 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增效

记者注意到,条例共8章74条,包括总则、职业教育的实施、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职业教育的保障等方面。条例明确了职业教育方向、地位和体系。

针对我省职业教育存在的“吸引力不足、认同度不高”等问题,条例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享有平等机会。条例还明确,高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工资福利等方面,将享受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

为解决职业教育质量不高的现实问题,条例从办学、激励机制等方面明确保障措施。例如,条例明确将支持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跨校、跨区域合作,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教育协同发展,鼓励四川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赴境外办学,打造国际职业教育品牌。条例还明确,省政府应采取措施,鼓励设立专门的职业教育师范院校,支持高水平高等学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

深化改革 着力推进职普融通发展

高职单招是普通高校多元化选拔高等技能型人才、应用型人才、综合型人才等的重要招生方式。今年是我省高职单招政策改革第一年,通过“五个统一”的变化,即实现“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录取”,进一步规范高职单招。

而此次出台的条例也对备受关注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了明确,进一步统筹职业教育布局,健全职普融通体系: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制度,完善专升本考试办法和培养方式。探索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增加职教高考中的本科招生计划,优化招生结构,扩大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规模。其中,条例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

产教融合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破解产教融合不深、校企合作难的问题,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产教融合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校企合作实行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校企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明确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明确建立全省统一的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平台,集中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实现信息共享,促进校企合作对接;明确校企合作收入可参与绩效分配,多管齐下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和校企深度合作。

在推动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方面,条例草案明确,职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优先发展区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需要的专业;明确支持举办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返乡创业就业以及职业技能等方面培训;明确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教育协同发展,鼓励职业教育领域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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